那晚,我在現場。

  我不是來檢討球員的,如果有衛道人士想在這裡宣揚「打人就是不對」「裁判權威不許挑戰」,請右轉出去。但是我也不是來檢討那天晚上的判決的,我要說的,是從以前到現在一直存在而沒有解決的弊病。

  當場上發生爭議的時候,帶頭加油的啦啦隊長一直勸說球迷「大家要冷靜,誤判也是比賽的一部分」,但是那時候我就在想,為什麼我要忍受誤判,並且接受那是比賽的一部分?

  中華職棒的裁判素質之差勁,球迷們大概不會陌生。舉凡消失的全壘打、打到壘包卻被沒收的安打、變形蟲好球帶等等,在在都是球迷詬病的對象。裁判在比賽中的權威至高無上,但是無論是MLB或是中華職棒都發生過,在兩好三壞時投手投出一顆超級大壞球,結果裁判的判決還沒出來,打者就甩掉棒子打算往一壘走,結果裁判居然拉弓判打者出局這樣的事情。

  如果說裁判真的有至高無上的權威,那樣的權威必定來自於公正的執法。裁判可以口頭警告打擊者不要自己當裁判,但是他有什麼資格以壞球判好球來懲罰打者?這樣的裁判有何權威可言、為何我們需要尊重這種「權威」?

  當初棒球剛發明的時候,由於沒有現在這樣高科技的設備,所以我們需要裁判,而且必須接受裁判的誤判。但是現在我們手執文明利器,可以從各個角度、慢動作重播來看那一瞬間發生了什麼事情,為什麼球迷還要接受「誤判」?

  應該至高無上的是比賽的公正?還是裁判的權威?

  裁判的權威不應該是為了維護比賽與規則公正而存在的嗎?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為什麼我們現在不能用科學之眼,用攝影機取代裁判?

  當然,說替每個身材不同的打者量身訂做好球帶,可能現代科技力有未逮,但是對於每個接殺、封殺、觸殺等判決,難道攝影鏡頭真的無法取代裁判嗎?

  可能有人會說,沒有任何其他職棒聯盟這樣作過,我也想說,那為什麼我們不能先開始作呢?以色列的棒球聯盟的規則只打七局,七局結束勝負未分就用全壘打大賽決勝負。棒球運動剛開始的時候,也經歷過四個好球六個壞球的年代,如果這樣是好的,可以讓比賽更公正,爭議更少,為什麼我們不能這樣作,而要去「接受」甚至「忍受」裁判的誤判?

  如果說裁判的誤判是被允許的,好球帶飄忽不定是被接受的,為什麼中華職棒的總冠軍賽總是請被認為好球帶最固定的藍普洛夫先生擔任主審?

  裁判的權威至高無上,是為了維護棒球比賽,真正至高無上的不是裁判本身,而是棒球。如果說我們有更好的方法做出更好的判決,那,為什麼我們不能用這個方法取代裁判,而要繼續忍受人眼可能帶來的誤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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