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笑話不只是笑話,那就非常不好笑,如果說一篇預言厄運的文章成真,那感覺不是興奮雀躍,而是悲憤莫名。
首先要談的文章,是這組:
新聞一:石志偉 有望獲複數年約(來自壹蘋果運動王)
新聞二:小頭不小 錯過簽長約(來自自由時報)
兩相對照之下,相當諷刺。
季初還信誓旦旦的說,為了肯定過去石志偉的貢獻,考慮給予複數年合約,到了季末-而且本季石志偉雖然還沒有全壘打,但是所有打擊指標幾乎都是生涯新高-的時候,卻突然跳出來說「調薪幅度要視球團營收而定」,外加認為石志偉「年紀因素考量」不予考慮複數年合約,聽起來頗有某球隊簡樸打球的風範。
兩三年內不會被釋出,所以複數年合約不重要?
我得說,球員都是負擔著上場受傷的風險在打球,複數年合約可以讓球員更放寬心去打球,怎麼會說出「可有可無」這種話?
而我想請問La new熊隊,你們敢不敢打包票說石志偉如果未來為了球隊奮戰受傷,在這兩三年內La new不會對石志偉減薪或釋出?
如果敢,那簽下複數年約又如何,不是「可有可無」,既然可有可無,簽了又怎麼樣?反正你會擔保一定能做到,如果不敢,那根本就是把自己季初說過的話塞到嘴巴裡面,所謂尊重球員貢獻云云,根本就是打高空,而且理由還相當令人不齒。
如果說球員31歲就年紀太大,不能簽複數年合約,想必紐約洋基隊根本就是白痴加三級才會與31歲的A-Rod簽下這種一年平均27.5M的十年超級合約,更別提美國職棒的FA市場裡面多得是三十歲出頭的大物,有複數年合約的也不在少數。
即使不提國外,陳金鋒1977年出生,與石志偉同年,他的複數年合約才走過一半,現在就算給石志偉一張三年複數年合約,也只不過剛好和陳金鋒同年結束而已。如果說「年紀太大」就不考慮給簽的話,那當初簽一張六年一千萬的合約是為什麼?
從La new打著改革者的旗幟進入中職,說起來從2004年到現在也才不過短短四年,現在球團的一舉一動就已經開始有著濃厚的中職風格,實在讓人覺得很悲傷。
應該給予球員的福利不給,林智勝有了複數年合約照樣不能安心養傷,要拼「基本成績」才能拿到全薪,現在又以年紀與種種因素為藉口,不給石志偉複數年合約,我實在覺得,球團不如乾脆點說「我要簡樸打球了,不爽不要來看La new熊」算了,一口氣斷了一了百了,遮遮掩掩的實在有夠難看。
其次的新聞是這組:
新聞一:熊兵開訓 規模嚇人(來自自由時報)
新聞二:太操勞? 飛鵬背痛沒事啦(來自自由時報)
之前本部落格才說過健康好棒言猶在耳,卻已經淪落到slogan等級,現在La new教練團馬上露出本性,除非La new熊要宣稱「健康好棒適用範圍僅限於本土球員」,不然的話這種使用選手的方法,我不知道哪裡和健康好棒能扯上邊了。
其實,過度使用好用的外籍選手本來就是La new熊的詭異內規,舉凡貝力、萊特、雷鵬、銳斯到今年的強森,都有丟超過120球的紀錄,被人戲稱「La new使用外籍投手都是120起跳」,而使用魔銳、飛銳的方式則誇張的讓人難以想像。
就算洋將只是過客,也是La new的選手,在季中根本不重要的賽事把重要的CL操到受傷,然後再說視情形季後賽還是要他上陣,這種心態我實在難以理解。
但是從李風華季中肌肉撕裂傷卻已經在二軍冠軍戰出賽,而且五場比賽出賽四場,還有三天連續出賽看起來,我實在不知道La new熊到底還有沒有把「健康好棒」這四個字放在心上。
2005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我寫了「世紀初救世主傳說」這篇文章。
現在看起來,實在是有種預言的感覺。套一句不知道哪裡看來的話,就是「是你變了,還是一開始你就是這樣的人?」
在我發表這篇文章的途中,某些熊迷已經開始為球隊辯解,但是我想告訴這些人:
過去球隊正確的投資與行為,不能做為現在球隊做錯的資本,說「以前球隊做多好多好了,怎麼可以跟其他球隊比」是一個球隊墮落的開始,喝采球隊做對的事,撻伐球隊做錯的事,才是真正愛惜La new熊的方式。
有些話已經說到不想再說,又或是說出來也實在只會傷人。但是希望球團可以深思一下,過去La new熊為何受到球迷熱愛,而現在他們在做的,到底又是怎麼樣的事情。
大環境確實不佳,但是我想這不是球團可以原地踏步,甚至大開倒車的理由,球迷願意體諒球團那是球迷-也就是客戶-的寬宏大量,不是球團可以消費、期望,甚至向球迷索取的東西。
職業比賽是長期的,職業球隊的投資也是。球隊有正確的時候,當然也有錯誤的時候,如果說球迷一味的體諒球團的困境,最後只會寵出放話說「不爽不要進來看球」和「共體時艱,球員減薪」的球團而已,這點恐怕球迷們也得有所體認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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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球迷只要抵制進場就能達到目的的話,那台灣的職棒制度應該已經媲美大聯盟了吧?
我覺得球迷缺乏的不是抵制,而是乏獎勵。
話說球迷是花錢進場的顧客,其實也是球隊的股東。也就是說,球迷是球團老闆的老闆。
一個老闆要管理一個事業,除了做不好要懲罰外,同樣重要的是做得好時要給予鼓勵。所謂賞罰分明才是成功的領導者。而整體而言,台灣的球迷並不是什麼深思熟慮的領導者。
版主說的沒錯,球團過往對的決策,不是現今退步的藉口。但是如果做對也不見球迷,做錯更不見球迷,怎麼做都不對時,部下通常就開始謀去了。球迷的部下是球團的老闆,換做任何人,我想挫折感出現時,做不下去的是大多數吧。
有些人覺得如果球迷扺制讓球團關門,尤其是某些權力很大,但扺制改革的球團收攤,讓聯盟砍掉重練,職棒就會更好。我多少也有一點這樣的期望。但是到時候又是誰要來組個聯盟呢?不又是另一個救世主?一如兄弟象也曾經是台灣棒球的救世主?
以前洪騰勝和兄弟象的遠見,洪瑞河無法繼續執行,就換給楊天發和興農牛。等他們走不下去又有劉保佑與 La new 熊。救世主一站出來,就有後面的人跟隨他們的腳步。僅管路很難走,走個幾年就會失去光環,但是重要的是向前走的精神傳了下去。
如果今天 La new 裹足不前了,和 La new 一起走出新一波改革的統一 7-11 獅隊仍會走下去。
也許「救世主」一換再換也不是壞事。每次有人站出來,職棒的制度就好那麼一點點。速度雖然緩慢,但是一步一步前進總比連職棒都沒有好。
單一球團不能單槍匹馬的一直進步,球迷這個幕後最大的老闆願不願意讓自己的領導能力進步。願不願意給與努力的球團足夠的鼓勵與獎賞,也許要球迷一起來深思。
新聞的重點是,去年小頭有被考慮到要不要給複數約,但年紀大,又沒好到很好,所以被放棄,今年表現不錯,所以可能在季後考慮他的複數約
所以,兩條新聞是不相干格的.
至於第二件事,則是這展現一個球團的迷思:有好戰積球迷會更支持球隊,會更多人進場.
很遺憾的,國人是真的以贏球與否來決定是否進場的,其它的,是不放在考量的天平上的.維有那天一般的球迷會以照顧球員為否來決定支持度,自然球員就會得到好的照顧,不然,球員還是會成為勝負下的犧牲品,一如美日職棒的前幾十年........
大家如果別看記者所言,只看郭的談話,我想您會看到這樣的結果:去年有想過-->但年紀太大所以被退-->今年表現很棒-->季末考慮給複數約.
這跟季初說如果表現好可拿複數年約有合相干格?
我想是大家被標題跟內文的倒敘搞混了,你把談話內容整理一下就知.
至於說複數年約,沒辦法,以台灣的職棒經濟規模,只能當獎勵的選項,連日職發展至今,複數年約也還只是對大牌球員有效的方式,所以要讓複數年約變常態,需等經濟規模到一定程度,才會成為一個合理要求的選項,不然,還是會成為空中樓閣,永遠只是夢.....
你仔細看一下新聞,郭講的是去年小頭也曾是複數年約的考量名單,但因一些在我們看來有點胡扯的理由把他剃除掉.
但以郭的看法,小頭今年表現不錯,有資格爭取複數年約,只是公司因大環境不佳,所以這張複數約就算談到,可能也不會太大張,結束.
郭去年不簽的理由恐怕是連他自己都說服不了自己的良心,但事實是,以這談話看來,小頭還是高層願意簽複數年約的人選之一,只是這次的合約,恐怕不會很大張就是了.......
不如把職棒看做單純的商業活動,掏錢買票、花時間看球的我們「就是主」。
如果商家提供100分的消費滿足感,我願意花100元;這絕不代表,他提供60分的滿足感時,我會願意花60元,或者他進步到70分的時候,我就會花70元。事實上,大部分人面對瑕疵品可能一毛錢都不花,就像修復的泡水車再便宜,我們也不想買。
中職這些年來有沒有「更好一點」,說真的,那是他家的事;除非認定台灣的職棒娛樂市場將永遠被中職壟斷,否則,在替代品眾多的情況下,我們都還有一大堆事可作,哪會非看中職不可?
中職要不要進步,不必假惺惺地搞座談會聽各方意見,
好好地看清楚自己的財務報表就可以了。
良好的球員交易制度和FA市場都是必要的 這就是為麼中職比不上美國大聯盟的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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