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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對於喜愛La new熊的球迷來說,最近黃俊中釋出的事件,恐怕是一顆巨大的震撼彈。

  一個球星被放進讓渡名單,引起的風風雨雨肯定不小,在這件事情上面,我們恐怕可以看到有許多值得檢討之處。首先,我要說的是讓渡制度本身的問題。

  自從有了讓渡制度之後,這個制度本身引起的討論就不小,比方說以前的24小時期限,以及如果讓渡結束沒人要,那就是等明年只能回原隊打球-幾乎同等於就是不可能再打球-的這些制度面,都讓人討論再三。然而,這個制度本身更嚴重的問題,在於他被拿來怎麼用

  讓渡這種釋出球員的制度,原本來自美國大聯盟,當然,在「我們有我們的玩法」聯盟裡面,他又變成了另一個樣子。加上所謂的「默契」之後,讓渡制度就變成了超渡制度,專門拿來封殺球員,然而問題是-這個制度到底要封殺什麼?

  今年季中米迪亞奇怪的讓渡舉動讓球迷議論再三,已經多少證明了實際上球迷對於這個制度是缺乏信心的,被放進讓渡名單裡面,又沒人要的人,到底是真的缺乏價值呢,還是有「什麼問題」導致沒人要呢?

  原本一個單純釋出球員的制度,在CPBL習慣性的掩蓋事實之後,已經變成了球迷心中的黑名單,每次只要有球員被放進去,球迷馬上就會議論紛紛,各種猜測隨之出籠,然而像這次,傳來傳去最後矛頭還是指向黃俊中可能涉及「什麼問題」,這不能不說就是以前聯盟總是遮遮掩掩造成的惡果,現在即使正常的使用這個制度,也多少會被人傳話。

  球迷基於對聯盟和球團的不信任,一方面會認為球團和聯盟說的話都是官話,不能信任,另一方面又根據過去的觀察,發現到這些明明看起來很有戰力,卻沒人要撿的選手都有一些風言風語,這就導致球迷去相信自己相信的事實,聯盟過去的劣跡成為現在所有CPBL球團都要承擔的過錯,實在是讓人覺得若是聯盟不再大幅度改革重建公信力,只怕以後聯盟說的話,都會被球迷當放屁了。

  其次,我們來談論這件事情裡面,La new熊隊的反應。

  La new熊隊在前兩次的石志偉事件和陳金鋒事件裡面,公關方面的反應都不甚好:領隊郭建霖先生是球員轉任,球員說話可能比較直接一些,但是做公關,要講的話不只是實話,還需要講漂亮話,以及知道該怎麼說話

  石志偉事件,之前我已經寫了一篇文章檢討過了,陳金鋒事件裡面,球團也忘記拿出以前的新聞稿證明,其實早就說好陳金鋒最高薪水只會維持平盤(麗台新聞報與聯合報都有同樣的記載,合約部分請參照OttoCat的文章),一開口就說可能調整薪水,導致最後球團被罵到臭頭,不知道又流失多少球迷。

  在黃俊中事件,我們又看到球團這樣一個例子,首先,我們先看以下這些連結:

  黃俊中遭熊隊讓渡 郭建霖:因傷影響球技(10/24,今日新聞)
  
熊隊黃俊中 遭釋出(10/25,自由時報)
  
換下場槓洪總 熊讓渡黃俊中(10/25,蘋果日報)

  一開始的時候,球隊的說法是:黃俊中因傷影響球技,所以將之讓渡,嗣後的新聞稿卻又舉出黃俊中因為和教練有所摩擦,但是不是考慮釋出的原因云云。

  然而球隊的公關在這裡卻犯下了一些錯誤:

  首先,明年的投手規劃沒有一位選手,因此釋出是正常的,說有代訓的球員可以加入也是還可以接受,但是在這個時候卻扯出可以從米迪亞那裡獲得投手,這就讓球迷觀感不佳。

  要知道,CPBL這次分食米迪亞球員的手段已經讓球迷覺得非常的憤怒,根本是人還沒有死禿鷹就等在旁邊吃肉,甚至有傳言指出已經默契好誰可以分到什麼球員,這個新聞裡面卻提到「領隊表示,可能可以從米迪亞分到投手」,就讓人感覺是不是熊隊也在裡面分了一杯羹,才決定讓渡黃俊中?

  其次,可以說的事情,一開始就要說清楚,全面攤開來講比慢慢的說會讓人感覺更好。從十月二十四日的新聞裡面看,黃俊中只是單純的傷勢加上表現不佳被讓渡,隔天的新聞馬上加上黃俊中和教練有衝突,外加一句「這不是釋出的理由」,只會讓人覺得這是此地無銀三百兩,更顯得球團說詞反覆。

  其實,一個球員有傷勢球隊評估不想等他好,將他釋出是很正常的,而球員如果和球隊管理階層或教練有衝突,被釋出也不是什麼意外的事情,比方說台灣人很熟悉的Sidney Ponson,他會一直當在各隊流轉的棒球浪人,和他本身疏於自我管理,無法達成球隊教練要求就有關係。

  雖然說評估球員多半都要經由貢獻、成績和合約等各方面來衡量利弊得失,但是球員若是和教練相處有問題,這也會被當做是是否放棄一位球員的考量之一,這其實是很正常、很合理的。

  但是球隊一開始不把話說清楚,反而在隔天才又說「有和教練衝突」,這給人的感覺就會像球團在抹黑黃俊中-因為這種相處的事情,其實除了球隊以外大概沒有人知道真相。

  現在網路是一種即時通訊的時代,或許這三份新聞稿是一起採訪,只是今日新聞以網路新聞的優勢可以先行發表,但是對於球迷來說,這就有了時間差的問題。

  吾人一直強調,在釋出球員、調整合約之類的事情上面,球隊應該要更用心,因為這同時攸關球隊與球員的利益,像這種時候球隊應該要發表自己的新聞稿,經由媒體全文刊登,而不是讓媒體東裁一段、西剪一段,然後在不同的時間點刊登不同的內容,這樣只會讓人覺得球團說詞反覆,反而更增添球迷對球團的不信任感。

  La new球團一直以改革者的形象在CPBL裡面闖蕩,如果說這層形象蒙了灰,那麼球迷流失的速度可能會比某些公然耍賴的球團還要來得快,這次的黃俊中事件如果發酵起來,恐怕會影響巨熊戰的票房,最後蒙受損失的還是球團本身。

  回頭過來說,那麼熊隊宣稱自己「不需要黃俊中」,到底是不是真的呢?

  讓我們檢視一下黃俊中歷年成績:

 

  G GS IP W L SV H ERA ERA+ WS 定位
職棒17年 35 3 56.1 3 1 3 7 3.03 116  4 RP
職棒18年 41 7 83.2 9 5 12 0 2.26 193  12 SP/CL
職棒19年 23 6 46.0 1 3 1 0 5.67 72  1 SP/RP

 

  如表,黃俊中在職棒18年展現了驚人的ERA+,其貢獻也相當良好:但是以球隊的眼光來評估的話,他只有這年算是介於「表現良好的主力球員(10-11)」和「明星級表現(15-16)」之間。

  雖然說RP的WS是會被低估的(因為局數不足的關係),因此職棒18年他的表現確實可以說是明星等級,不過其他兩年就並非如此了,17年的全年WS大概是8,算是「良好的主力球員」,19年只能說是替補等級。

  如果球團所謂「可以取代的黃俊中」是指職棒17、19年的黃俊中的話,或許可能可以找到吧。

  但是另一方面來說,黃俊中健康的前兩年扣掉先發比賽(假設都投滿六局)之後,他所投的局數平均是1.19和1.21局,寬鬆的說並不算濫用(最少沒有平均起來投超過兩局,或是可以擠進ERA排行榜)。

  只是又先發又後援,受傷疑慮自然就大增,出賽41場、34場後援,以一個CL定位的選手來說,雖然不能稱上「濫用」,但是說過勞實在也不為過。

  在球員身上還有傷勢的時候釋出,綜觀其他球隊如:象隊有張士凱、牛隊有蔡仲南、獅隊(現象隊)有曹峻揚,他們好歹也都在球隊上渡過了一段養傷時期,La new這次的動作雖然就利益上來看是合理的,球迷觀感上可能是逃不掉「用壞了就扔掉」這種負面印象了。

  綜合的來說,La new其實可以處理的更好,但是這次事件讓La new的形象又受到了打擊,除了前人的錯誤(讓渡制度已經是完全污名化)之外,La new自己的處理也不是很好。

  如果說下次-解雇球員一定還有下次,談薪水也一定還有-有機會的話,La new實在是應該更謹慎的處理這件事情才對,不然球迷一直掉,可能就不只是主場賽程安排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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