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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如果你問我的話,我也沒辦法回答你,在我開始看La new熊的時候,似乎就已經開始有這種聲音存在,而且現在似乎依然存在。

  「
我從開始看La new熊的比賽開始,我已經買了N(N = 自然數)雙的鞋子……

  後面或許會接一些其他的東西,不過大體上閱讀起來,就是說「買皮鞋等於支持劉老闆」「支持好老闆就是支持La new熊」。這個等號乍看之下很有道理,加上球隊如果有特別事蹟:比如說第一次戰勝兄弟象、下半球季最多勝或是封王,老牛皮公司就會配合釋出打折或是贈品 的利多,因此更加強了球迷對於球隊和母公司之間的印象連結。

  不過仔細去思考的話,就會發現這種說法其實是有破綻的。

  今天La new是運氣好,母公司賣的是鞋子,統一有7-11,那支持中信和誠泰的球迷,看起來只能天天刷卡支持,而支持兄弟的球迷就得到飯店去包一個房間住上幾個月,至於興農球迷呢,除了到興農超市消費以外,看起來只能天天買一罐農藥回家了。

  其實我自己也經歷過那種「天天吃三商巧福」和「堅決不喝味全產品,不在7-11消費」的時光,所以我很能了解那種心境。當然啦,現在三商解散了,我就再也沒讓三商賺到一毛錢過。

  話說遠了,從道理上來看,首先我們要釐清一個事實:「
球隊的帳本是球隊的帳本,母公司的帳本是母公司的帳本。

  一支球隊創造的營利,首先是來自於球隊票房的收入,接著就是球隊週邊商品的販賣,接著就是一些比如說轉播權利金,某些球隊還會跟球員做廣告抽成(似乎 是因為仲介的關係,詳情我不太清楚)。或許球隊會替母公司的產品帶來廣告效果,但是這個效果到底多大,沒有人知道,也沒有人算的清楚,而且無論這個效益多 大,都不能算在球隊的營利上。

  站在經營者的角度上來看,母公司財貨銷量的提高,可能是廣告策略的成功、景氣的熱絡、商品經營方向正確等等各種可能性,當然其中也有「
由於支持球隊而購買了皮鞋」這樣的人,但是經營者是否認知這點,而他又認為這樣的人成份佔了多少,實際上是取決於經營者心理層面的因素比較大-除非他想認真的知道,所以把這個選項列進問卷調查的列表裡面。

  而站在經營者的角度,又該怎麼去看待一支球隊的營收呢?

  當然就是看球隊實際上創造出來的利潤有多少,而球迷能影響最大的部份,就是入場的票房和週邊商品的販賣,這是最直接、最實在能反應給經營者看的「支持球隊的證據」。

  要讓一個經營者覺得一支職棒球隊還有經營下去的動力,在什麼「廣告效益」之前,最明顯的就是「
這支球隊能否盈虧自負」或是更進一步的「這支球隊一年能賺多少錢」,不管你給母公司增加了多少營業額,在帳本上來看,球隊永遠只是一個要母公司丟錢進去的錢坑。

  所以,如果有人問我「
過去我支持La new熊隊,雖然沒有進場也沒買過週邊商品,但是我買了兩雙皮鞋,這樣我算支持La new了嗎?

  我只能老實回答他:「
不、這樣不能反應出你支持La new熊,因為你只照顧了老牛皮公司,卻沒有照顧到La new熊。

  了解了這點之後,球迷就必須知道,如果說你還覺得這支球隊值得你支持,就進場看比賽去、就買球隊的週邊商品去。一雙La new的皮鞋要價三千多,換算起來可以看十場比賽,但是登記的帳本不一樣,給經營者的感覺也就不一樣。

  買鞋子並不是不好,只是動動腳,進場看比賽,在球場裡面消費,購買週邊商品,才是比較直接能傳達你的支持給球隊和經營者的辦法。

  當然,有些人就會問「
那如果有一天沒有La new熊了我就不會再買La new的鞋子了,難道這樣不算反應我的態度嗎?

  算啊,當然算,但是那時候已經沒有La new熊了,就和沒有了三商、味全、時報一樣。到那個時候再做什麼表態,都已經來不及了。說真的,雖然有些東西失去了才知道珍貴、沒有了才想好好珍惜,但 是我寧可活在不知道這樣很幸福的狀態,也不願意失去以後才來體會「那時候好幸福」。

  因此,我不得不再三重複這個結論:球迷消費在球隊與球隊品牌上的反應,是最直接的最明顯的,而母公司的產品則是另外一本帳,還會跟其他不看球的人混在一起算。

  進場看球吧,就算不是主場,你總能拿錢出來買週邊商品吧。這才是真正能撐起澄清湖的「錢柱」,你的支持才能讓老闆真真正正的看到。不然為什麼劉保佑老闆在職棒18年的開場白說的不是「
希望今年能賣出十萬雙鞋子」,而是「希望今年進場超過一萬人的比賽有十場」呢?

  最後還是要說,
這不是說不進場、不買週邊商品就不愛、不支持La new熊,我只是在告訴你這樣子老闆可能比較看得到而已

  一年進電影院和進球場的次數一樣多,一點也不難,如果你還覺得願意花錢支持這支球隊,就這樣做試試看吧。

  鞋多頂不起澄清湖。

  但是門票可以,週邊商品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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