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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是最後一次,其實有很多意味,我不知道這篇文章發表的時候CPBL還在不在,同時也不知道聯盟、球團有沒有正視這個問題,解決這個問題的誠意,如果說太多次,只不過是狗吠火車,一點用也沒有,一次講完,以後只要談到簽賭放水,直接貼上文章連結,省得多費口舌,也是一件好事。

  西方人有話說「要相信人性,但是不要考驗人性」,這句話出自西方獨特的宗教觀點:人本性既是善的,同時也會去做惡,因為「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的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羅馬書7:18-19)。

  在簽賭一事上,大抵也就是如此。

  我所看見的,都是聯盟、球團一味的要求球員要清白自守,要堅持最高水平,但是其實這些都沒有意義,人性其實是軟弱的,在危難逼迫、利益誘惑之前,人很難站立住腳跟。

  一個在CPBL打球的球員,要面對的是什麼呢?

  是球隊三不五時可能會把人丟出去,理由不外乎:良心打球、受傷實力下降、甚至要求減薪都可能,球隊也可能隨時無預警解散,球員在打球的時候其惶惶不可終日,不是一般人可以想像的。外加上球員薪資總是任憑球團搓圓捏扁,球團愛怎麼搞就怎麼搞,明星球員打出Monster Year的成績,結果是加薪一萬,要要求更多,就被放話「可以交易」。

  在這種情形下,球員面對利益之誘惑,有想趁著還能賺的時候多賺一些的想法,也就絲毫不讓人意外了。

  因此,吾人認為其實球員本身會放水,可以歸納成以下幾個理由:

  1. 對於球隊存續-或自己的球員生涯無法感覺到放心,容易產生「趁著還能賺的時候就賺」的想法。
  2. 薪資過低,導致黑道買通球員容易。
  3. 政府與聯盟對於球員之保護趨近於零,讓球員寧可鋌而走險。

  由此三點觀之,吾人必須說,今天簽賭會無法遏止,搞到亂七八糟,這都是球隊老闆們自己搞出來的,要通通怪到球員頭上,實在非常的不公平。

  自然,近年來CPBL的人氣低迷,你說這時候要提高球員薪資,實無可能,但是這也是因為陸續爆發簽賭案導致的後果,在景氣好的那段時間,球員之薪資也沒有大幅度成長,當年人氣鼎盛的時候,人氣投手黃平洋、陳義信不過拿三十萬元之譜,人氣打者林仲秋也不過在這個數字附近,但是聽說球團是大賺特賺,賺到翻過來。

  該做的事情沒有做,自然就落到淒慘的田地,只能說誰先種下枯苗,誰就沒有收穫。

  要如何遏止放水歪風,球員工會是一個絕對不可或缺的條件:有了球員工會,勞方才有和資方對抗的本錢,對於資方的不當開除之類的,可以與之對抗,若是球員覺得自己的未來有所保障,才可以杜絕他們的徬徨之心,不會想說「趁著還能賺多撈一些」。

  而球員工會亦能催生FA制度,以提升球員整體薪資,打的好的球員可以去市場試試身價,球員會寧可追逐好成績來換取未來數年的高薪資保障,而不是放水能得到的獲利,當球員薪資超越了黑道能提出的誘惑之時,放水也就會被消滅了。

  回頭過來說,球團和聯盟也應該向政府尋求協助,如劉保佑謂「黑道有槍,球團什麼都沒有」,當球員向球團回報「我遭到威脅」時,球團應促請政府調查事件、揪出不法份子並加以處罰,還要保護球員與其家人之人身安全,否則當利誘無效時,黑道若是拿出手槍來,球員還是得低頭。

  當然,工會曾經被大魔神拿來當串連放水的工具,導致球員也沒人敢提起工會,但是吾人必須說,這樣的想法只是因噎廢食,應該做的事情還是要做,現在應當敦請各隊薪資與地位最高的球員作為工會發起人,我相信不會有人相信潘威倫、彭政閔、張泰山、陳金鋒等人會有放水、或串連放水之嫌疑吧?

  沒有給球員任何保障,只是一味要求球員要清白、要廉潔、要堅持之類的,我只能說這口號或是誓師大會再辦個一百萬場,也不會有任何實質的幫助,嚴厲的罰則只能當做輔助,最重要的是不要去考驗人性,連試都不要試

  有關於簽賭一事,我覺得能說的都說了,也不知道球團、聯盟、球員可不可能看見。以後我也不需要再說,反正問題就是這樣了,解決的方案也已經拿出來了,聯盟開了幾百次座談會,相信一定也已經有有識之士提出和我一樣的看法,他們到底有沒有聽進去,我就不知道了。

  反正不解決放水問題,中華職棒遲早要死的,放水疑雲就像是癌症一樣,已經侵蝕了中華職棒的根本,如果說現在還打算因循苟且,想用國際賽的好成績或是大喊「我要死了」等待球迷回籠,我只能說,那是治標不治本,不是吃了止痛藥以後病就好了,人有病不治就是會死,聯盟也一樣。

  想死想活,完全存乎一心,但是這時候可不要來個「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那我只能說,人堅持要死,神仙也難救,我也只能雙手合十,說聲「阿們」而已,不然,還能怎麼樣呢?


 

  本文感謝火風協助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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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eppyXX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