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笑話不只是笑話,那就非常不好笑,如果說一篇預言厄運的文章成真,那感覺不是興奮雀躍,而是悲憤莫名。
首先要談的文章,是這組:
新聞一:石志偉 有望獲複數年約(來自壹蘋果運動王)
新聞二:小頭不小 錯過簽長約(來自自由時報)
兩相對照之下,相當諷刺。
季初還信誓旦旦的說,為了肯定過去石志偉的貢獻,考慮給予複數年合約,到了季末-而且本季石志偉雖然還沒有全壘打,但是所有打擊指標幾乎都是生涯新高-的時候,卻突然跳出來說「調薪幅度要視球團營收而定」,外加認為石志偉「年紀因素考量」不予考慮複數年合約,聽起來頗有某球隊簡樸打球的風範。
兩三年內不會被釋出,所以複數年合約不重要?
我得說,球員都是負擔著上場受傷的風險在打球,複數年合約可以讓球員更放寬心去打球,怎麼會說出「可有可無」這種話?
而我想請問La new熊隊,你們敢不敢打包票說石志偉如果未來為了球隊奮戰受傷,在這兩三年內La new不會對石志偉減薪或釋出?
如果敢,那簽下複數年約又如何,不是「可有可無」,既然可有可無,簽了又怎麼樣?反正你會擔保一定能做到,如果不敢,那根本就是把自己季初說過的話塞到嘴巴裡面,所謂尊重球員貢獻云云,根本就是打高空,而且理由還相當令人不齒。
如果說球員31歲就年紀太大,不能簽複數年合約,想必紐約洋基隊根本就是白痴加三級才會與31歲的A-Rod簽下這種一年平均27.5M的十年超級合約,更別提美國職棒的FA市場裡面多得是三十歲出頭的大物,有複數年合約的也不在少數。
即使不提國外,陳金鋒1977年出生,與石志偉同年,他的複數年合約才走過一半,現在就算給石志偉一張三年複數年合約,也只不過剛好和陳金鋒同年結束而已。如果說「年紀太大」就不考慮給簽的話,那當初簽一張六年一千萬的合約是為什麼?
從La new打著改革者的旗幟進入中職,說起來從2004年到現在也才不過短短四年,現在球團的一舉一動就已經開始有著濃厚的中職風格,實在讓人覺得很悲傷。
應該給予球員的福利不給,林智勝有了複數年合約照樣不能安心養傷,要拼「基本成績」才能拿到全薪,現在又以年紀與種種因素為藉口,不給石志偉複數年合約,我實在覺得,球團不如乾脆點說「我要簡樸打球了,不爽不要來看La new熊」算了,一口氣斷了一了百了,遮遮掩掩的實在有夠難看。
其次的新聞是這組:
新聞一:熊兵開訓 規模嚇人(來自自由時報)
新聞二:太操勞? 飛鵬背痛沒事啦(來自自由時報)
之前本部落格才說過健康好棒言猶在耳,卻已經淪落到slogan等級,現在La new教練團馬上露出本性,除非La new熊要宣稱「健康好棒適用範圍僅限於本土球員」,不然的話這種使用選手的方法,我不知道哪裡和健康好棒能扯上邊了。
其實,過度使用好用的外籍選手本來就是La new熊的詭異內規,舉凡貝力、萊特、雷鵬、銳斯到今年的強森,都有丟超過120球的紀錄,被人戲稱「La new使用外籍投手都是120起跳」,而使用魔銳、飛銳的方式則誇張的讓人難以想像。
就算洋將只是過客,也是La new的選手,在季中根本不重要的賽事把重要的CL操到受傷,然後再說視情形季後賽還是要他上陣,這種心態我實在難以理解。
但是從李風華季中肌肉撕裂傷卻已經在二軍冠軍戰出賽,而且五場比賽出賽四場,還有三天連續出賽看起來,我實在不知道La new熊到底還有沒有把「健康好棒」這四個字放在心上。
2005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我寫了「世紀初救世主傳說」這篇文章。
現在看起來,實在是有種預言的感覺。套一句不知道哪裡看來的話,就是「是你變了,還是一開始你就是這樣的人?」
在我發表這篇文章的途中,某些熊迷已經開始為球隊辯解,但是我想告訴這些人:
過去球隊正確的投資與行為,不能做為現在球隊做錯的資本,說「以前球隊做多好多好了,怎麼可以跟其他球隊比」是一個球隊墮落的開始,喝采球隊做對的事,撻伐球隊做錯的事,才是真正愛惜La new熊的方式。
有些話已經說到不想再說,又或是說出來也實在只會傷人。但是希望球團可以深思一下,過去La new熊為何受到球迷熱愛,而現在他們在做的,到底又是怎麼樣的事情。
大環境確實不佳,但是我想這不是球團可以原地踏步,甚至大開倒車的理由,球迷願意體諒球團那是球迷-也就是客戶-的寬宏大量,不是球團可以消費、期望,甚至向球迷索取的東西。
職業比賽是長期的,職業球隊的投資也是。球隊有正確的時候,當然也有錯誤的時候,如果說球迷一味的體諒球團的困境,最後只會寵出放話說「不爽不要進來看球」和「共體時艱,球員減薪」的球團而已,這點恐怕球迷們也得有所體認才行啊。

看完了這篇,又重看了救世主那篇,在佩服版主遠見的同時,我同時也很矛盾。 如果球迷只要抵制進場就能達到目的的話,那台灣的職棒制度應該已經媲美大聯盟了吧? 我覺得球迷缺乏的不是抵制,而是乏獎勵。 話說球迷是花錢進場的顧客,其實也是球隊的股東。也就是說,球迷是球團老闆的老闆。 一個老闆要管理一個事業,除了做不好要懲罰外,同樣重要的是做得好時要給予鼓勵。所謂賞罰分明才是成功的領導者。而整體而言,台灣的球迷並不是什麼深思熟慮的領導者。 版主說的沒錯,球團過往對的決策,不是現今退步的藉口。但是如果做對也不見球迷,做錯更不見球迷,怎麼做都不對時,部下通常就開始謀去了。球迷的部下是球團的老闆,換做任何人,我想挫折感出現時,做不下去的是大多數吧。 有些人覺得如果球迷扺制讓球團關門,尤其是某些權力很大,但扺制改革的球團收攤,讓聯盟砍掉重練,職棒就會更好。我多少也有一點這樣的期望。但是到時候又是誰要來組個聯盟呢?不又是另一個救世主?一如兄弟象也曾經是台灣棒球的救世主? 以前洪騰勝和兄弟象的遠見,洪瑞河無法繼續執行,就換給楊天發和興農牛。等他們走不下去又有劉保佑與 La new 熊。救世主一站出來,就有後面的人跟隨他們的腳步。僅管路很難走,走個幾年就會失去光環,但是重要的是向前走的精神傳了下去。 如果今天 La new 裹足不前了,和 La new 一起走出新一波改革的統一 7-11 獅隊仍會走下去。 也許「救世主」一換再換也不是壞事。每次有人站出來,職棒的制度就好那麼一點點。速度雖然緩慢,但是一步一步前進總比連職棒都沒有好。 單一球團不能單槍匹馬的一直進步,球迷這個幕後最大的老闆願不願意讓自己的領導能力進步。願不願意給與努力的球團足夠的鼓勵與獎賞,也許要球迷一起來深思。
克保兄說到了重點,其實這個blog之前在Show me the money裡面我也提到過,如果球隊幹了好事,球迷不進場,那對球隊就是一種傷害。 實際上,球迷應該給予球團的不應該是無條件的支持,而是有條件的支持:球團做的好,進場給予鼓勵,球團做不好,不進場加以抵制,直到球團變更決策或是提出補償的方案,又或是球團做了一件值得鼓勵的事情,再去進場,以其達到「球團做好→球迷進場→球團做的更好→球迷更願意進場」的良性循環。 如果說無條件寵愛球團的球迷多,那麼球團的墮落也就是可以預期的了,台灣俗語說「寵豬舉灶,寵子不孝」,要是寵球團,就準備被吃夠夠。但是從反面來說,一味斥責而沒有鼓勵,不管是誰都會冷漠下去,我可以體諒劉保佑的心情,但是我可不能接受這樣子就放著爛就是。
其實你看第一則新聞,你就知道是標題殺人 新聞的重點是,去年小頭有被考慮到要不要給複數約,但年紀大,又沒好到很好,所以被放棄,今年表現不錯,所以可能在季後考慮他的複數約 所以,兩條新聞是不相干格的. 至於第二件事,則是這展現一個球團的迷思:有好戰積球迷會更支持球隊,會更多人進場. 很遺憾的,國人是真的以贏球與否來決定是否進場的,其它的,是不放在考量的天平上的.維有那天一般的球迷會以照顧球員為否來決定支持度,自然球員就會得到好的照顧,不然,球員還是會成為勝負下的犧牲品,一如美日職棒的前幾十年........
在CPBL,簽複數年合約變成是一種對選手的鼓勵。 球團等於是季初告訴大家「石志偉值得這份鼓勵」,然後季末用一個很奇怪的理由把話吞了回去。這等於當面打石志偉一個巴掌,先不論可有可無是誰說的,或許是記者或許是領隊,但是把合約牽拖到年紀上面我只能說,實在很讓人不能理解……
原文的記者寫的很認真,但是我們領隊的說法很不認真,一個好球員就該給予獎勵,用年紀來當作考量的點對於石志偉三十一歲來說真的是太牽強了一點,不過大環境差,看看今天的股市,看看這個月實際薪資下降的幅度,大概可以理解la new管理階層的想法,但是換句話說,再最後面領隊的說法也是對小頭的一種肯定,只是這個肯定不是版主想的複數年約,可有可無這句話似乎也不是領隊說出來的,以內文和標題來說,似乎是言重了,la new始終是一個值得支持的球隊,只是他變好的速度並沒有追上我們球迷的期待,並沒有標題上所說"變壞,怎麼那麼快" 支持一個球隊和希望一個球隊變好是沒有衝突的,但是批評也許應該站在心平氣和的標準下才客觀.....再說了....120球的標準,這並不是事實吧,這些球員投超過120球的場數並不算常態,看看美日職棒,其實主戰投手在整年度裡面投曾經投超過120球的也不在少數,說是la new的內規,似乎是有點過激了一點.....
如果說領隊能提出合理的理由來的話,那麼我這麼說就是過份了。問題是綜觀整篇文章,他對於「沒有複數年合約」的論點就是立論於年紀太大,或許有個「等」字,但是「等」什麼他也沒講。 如果說這很重要,領隊就該發新聞稿消毒,別讓別人在他嘴裡塞滷蛋。 至於主戰投手丟超過120球,之前幾年La new是濫用得很兇,今年還好些。不過La new之前用洋將確實有過操的嫌疑,有人跟我反應說「別隊也有怎麼不說」,我得說那也算是別隊的內規,沒有人會公開的把這件事情講出來,說「洋將就是要操」的吧? 吾人的blog今天在講La new,所以當然就是提La new,我如果還特地去說「別隊也濫用」云云,只怕會有人來給我留個「五隊:躺著也中槍」的留言了。
看來,自由時報的記者真的該打屁股 大家如果別看記者所言,只看郭的談話,我想您會看到這樣的結果:去年有想過-->但年紀太大所以被退-->今年表現很棒-->季末考慮給複數約. 這跟季初說如果表現好可拿複數年約有合相干格? 我想是大家被標題跟內文的倒敘搞混了,你把談話內容整理一下就知. 至於說複數年約,沒辦法,以台灣的職棒經濟規模,只能當獎勵的選項,連日職發展至今,複數年約也還只是對大牌球員有效的方式,所以要讓複數年約變常態,需等經濟規模到一定程度,才會成為一個合理要求的選項,不然,還是會成為空中樓閣,永遠只是夢.....
從新聞來看,順序是這樣:今年五月的時候說,基於過去表現考量,可能會給石志偉複數年合約,接著九月的時候又說石志偉年紀太大,所以不給合約了。 其實球隊可以提出更合理的理由來說石志偉不需要拿複數年合約,但是用「年紀太大」「球隊這幾年不會釋出」來當理由,只能讓人覺得這有種找不到理由的理由,感覺非常的糟糕。領隊在發言之前,或許應該要多斟酌一些吧?
其實只要有真正的自由球員制度就可以解決上面所有的問題了.有好表現就會有好的合約.至於合約內容就由市場決定.
良好的球員交易制度和FA市場都是必要的,只是現在中職大概不會開放吧,一開放還拿什麼叫人「共體時艱」啊 XD
所以我說自由時報那記者要打屁股> < 你仔細看一下新聞,郭講的是去年小頭也曾是複數年約的考量名單,但因一些在我們看來有點胡扯的理由把他剃除掉. 但以郭的看法,小頭今年表現不錯,有資格爭取複數年約,只是公司因大環境不佳,所以這張複數約就算談到,可能也不會太大張,結束. 郭去年不簽的理由恐怕是連他自己都說服不了自己的良心,但事實是,以這談話看來,小頭還是高層願意簽複數年約的人選之一,只是這次的合約,恐怕不會很大張就是了.......
不、自由時報的記者並沒有搞錯什麼。新聞裡面並沒有指出去年就已經考慮給予石志偉複數年合約了,事實上是今年五月才有這樣的報導,而九月底卻又說石志偉年紀太大,所以還是不給了。 而明年的合約「就算不提保障合約」,也會談到調整薪水,所以不是明年會跟他簽長約……。
想在中職的眾大老闆間尋找「救世主」,遲早要遭到背叛,樓主早有預言。過去如此,現在如此,未來還是如此。 不如把職棒看做單純的商業活動,掏錢買票、花時間看球的我們「就是主」。 如果商家提供100分的消費滿足感,我願意花100元;這絕不代表,他提供60分的滿足感時,我會願意花60元,或者他進步到70分的時候,我就會花70元。事實上,大部分人面對瑕疵品可能一毛錢都不花,就像修復的泡水車再便宜,我們也不想買。 中職這些年來有沒有「更好一點」,說真的,那是他家的事;除非認定台灣的職棒娛樂市場將永遠被中職壟斷,否則,在替代品眾多的情況下,我們都還有一大堆事可作,哪會非看中職不可? 中職要不要進步,不必假惺惺地搞座談會聽各方意見, 好好地看清楚自己的財務報表就可以了。
事實上就是如此啦,反正中職說什麼「會請觀眾也來參加座談,一起商討」,結果咧,也還是沒把我們當一回事。 他們討論了幾百年都是老調,我實在很想說,來點新的吧,大人。
#5 良好的球員交易制度和FA市場都是必要的 這就是為麼中職比不上美國大聯盟的原因了
如果球員的好表現不能得到大幅度加薪,也不能去市場試水溫,那麼會嘿嘿嘿,也不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