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笑話不只是笑話,那就非常不好笑,如果說一篇預言厄運的文章成真,那感覺不是興奮雀躍,而是悲憤莫名。

  首先要談的文章,是這組:

  新聞一:石志偉 有望獲複數年約(來自壹蘋果運動王)

  新聞二:小頭不小  錯過簽長約(來自自由時報)

  兩相對照之下,相當諷刺。

  季初還信誓旦旦的說,為了肯定過去石志偉的貢獻,考慮給予複數年合約,到了季末-而且本季石志偉雖然還沒有全壘打,但是所有打擊指標幾乎都是生涯新高-的時候,卻突然跳出來說「調薪幅度要視球團營收而定」,外加認為石志偉「年紀因素考量」不予考慮複數年合約,聽起來頗有某球隊簡樸打球的風範。

  兩三年內不會被釋出,所以複數年合約不重要?

  我得說,球員都是負擔著上場受傷的風險在打球,複數年合約可以讓球員更放寬心去打球,怎麼會說出「可有可無」這種話?  

  而我想請問La new熊隊,你們敢不敢打包票說石志偉如果未來為了球隊奮戰受傷,在這兩三年內La new不會對石志偉減薪或釋出?

  如果敢,那簽下複數年約又如何,不是「可有可無」,既然可有可無,簽了又怎麼樣?反正你會擔保一定能做到,如果不敢,那根本就是把自己季初說過的話塞到嘴巴裡面,所謂尊重球員貢獻云云,根本就是打高空,而且理由還相當令人不齒。

  如果說球員31歲就年紀太大,不能簽複數年合約,想必紐約洋基隊根本就是白痴加三級才會與31歲的A-Rod簽下這種一年平均27.5M的十年超級合約,更別提美國職棒的FA市場裡面多得是三十歲出頭的大物,有複數年合約的也不在少數。

  即使不提國外,陳金鋒1977年出生,與石志偉同年,他的複數年合約才走過一半,現在就算給石志偉一張三年複數年合約,也只不過剛好和陳金鋒同年結束而已。如果說「年紀太大」就不考慮給簽的話,那當初簽一張六年一千萬的合約是為什麼?

  從La new打著改革者的旗幟進入中職,說起來從2004年到現在也才不過短短四年,現在球團的一舉一動就已經開始有著濃厚的中職風格,實在讓人覺得很悲傷。

  應該給予球員的福利不給,林智勝有了複數年合約照樣不能安心養傷,要拼「基本成績」才能拿到全薪,現在又以年紀與種種因素為藉口,不給石志偉複數年合約,我實在覺得,球團不如乾脆點說「我要簡樸打球了,不爽不要來看La new熊」算了,一口氣斷了一了百了,遮遮掩掩的實在有夠難看。

  其次的新聞是這組:

  新聞一:熊兵開訓 規模嚇人(來自自由時報)

  新聞二:太操勞? 飛鵬背痛沒事啦(來自自由時報)

  之前本部落格才說過健康好棒言猶在耳,卻已經淪落到slogan等級,現在La new教練團馬上露出本性,除非La new熊要宣稱「健康好棒適用範圍僅限於本土球員」,不然的話這種使用選手的方法,我不知道哪裡和健康好棒能扯上邊了。

  其實,過度使用好用的外籍選手本來就是La new熊的詭異內規,舉凡貝力、萊特、雷鵬、銳斯到今年的強森,都有丟超過120球的紀錄,被人戲稱「La new使用外籍投手都是120起跳」,而使用魔銳、飛銳的方式則誇張的讓人難以想像。

  就算洋將只是過客,也是La new的選手,在季中根本不重要的賽事把重要的CL操到受傷,然後再說視情形季後賽還是要他上陣,這種心態我實在難以理解。

  但是從李風華季中肌肉撕裂傷卻已經在二軍冠軍戰出賽,而且五場比賽出賽四場,還有三天連續出賽看起來,我實在不知道La new熊到底還有沒有把「健康好棒」這四個字放在心上。

  2005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我寫了「世紀初救世主傳說」這篇文章。

  現在看起來,實在是有種預言的感覺。套一句不知道哪裡看來的話,就是「是你變了,還是一開始你就是這樣的人?

  在我發表這篇文章的途中,某些熊迷已經開始為球隊辯解,但是我想告訴這些人:

  過去球隊正確的投資與行為,不能做為現在球隊做錯的資本,說「以前球隊做多好多好了,怎麼可以跟其他球隊比」是一個球隊墮落的開始,喝采球隊做對的事,撻伐球隊做錯的事,才是真正愛惜La new熊的方式

  有些話已經說到不想再說,又或是說出來也實在只會傷人。但是希望球團可以深思一下,過去La new熊為何受到球迷熱愛,而現在他們在做的,到底又是怎麼樣的事情。

  大環境確實不佳,但是我想這不是球團可以原地踏步,甚至大開倒車的理由,球迷願意體諒球團那是球迷-也就是客戶-的寬宏大量,不是球團可以消費、期望,甚至向球迷索取的東西。

  職業比賽是長期的,職業球隊的投資也是。球隊有正確的時候,當然也有錯誤的時候,如果說球迷一味的體諒球團的困境,最後只會寵出放話說「不爽不要進來看球」和「共體時艱,球員減薪」的球團而已,這點恐怕球迷們也得有所體認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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